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第六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qū)整治工作檢查驗收結果和掛牌督辦第七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qū)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15-02-03 瀏覽次數:-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第六批火災隱患
重點地區(qū)整治工作檢查驗收結果和掛牌督辦
第七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qū)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自省政府對全省第六批21個火災隱患重點地區(qū)(以下簡稱重點地區(qū))進行掛牌督辦以來,各地高度重視整治工作,深入推進綜合治理,共投入整治資金超過4.6億元,排查整治單位場所超過14萬家,增建消火栓1857個,組建專(兼)職消防隊260支,培訓社會群眾超過91萬人,取得顯著成效。2014年11月,省消防安全委員會組織10個工作組,對21個重點地區(qū)的整治工作進行了檢查驗收。經綜合評定,除東莞市厚街鎮(zhèn)在整治期間發(fā)生一起生產經營場所死亡3人的較大火災,繼續(xù)掛牌督辦外,其他20個重點地區(qū)按期完成整治工作任務,驗收合格,予以摘牌(具體名單見附件1)。摘牌的地區(qū)要認真總結整治工作經驗,繼續(xù)深化和鞏固整治工作成果,切實防止隱患反彈。
為持續(xù)推進提升社會火災防控水平,綜合各地排查上報情況,省政府選定21個火災隱患重點地區(qū)作為第七批掛牌督辦單位(具體名單見附件2)。被掛牌督辦的地區(qū)要認真學習借鑒其他地區(qū)整治工作的成功經驗,加強組織領導,全面分析評估本地消防安全形勢,制訂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逐級簽訂整治目標責任書,著力解決消防規(guī)劃編制、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和消防隊伍建設、農村社區(qū)消防工作、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方面的突出問題,確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務。省消防安全委員會將于2015年年底前組織檢查驗收(整治驗收細則另行印發(fā)),對完成整治任務的地區(qū),予以摘牌銷案;對未完成整治任務的地區(qū),繼續(xù)掛牌督辦。整治工作驗收情況納入省政府對各地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各地整治方案和聯系人名單請于2015年2月10日前報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整治工作進展情況于每月2日前報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聯系人:黃文華,聯系電話:020-87119242,傳真:020-87119127)。
附件:1.予以摘牌的第六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qū)
2.掛牌督辦的第七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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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辦公廳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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