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兩基”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及先進地區(qū)推薦評選工作的通知》(國辦發(fā)明電〔2012〕14號)要求,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認真組織我省全國“兩基”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及先進地區(qū)評選推薦工作。經全國“兩基”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預審同意,廣東省教育廳督導室等15個單位為全國“兩基”工作先進單位推薦對象,湛江市教育局陳炎生等26名同志為全國“兩基”工作先進個人推薦對象,廣州市天河區(qū)等4個縣(區(qū))為全國“兩基”工作先進地區(qū)推薦對象(名單附后)。
現對以上推薦對象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月18日-22日。在公示期限內,如對推薦對象有異議,可以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向廣東省全國“兩基”工作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掛在省教育廳)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需簽署本人姓名,寫明本人工作單位、通訊地址和電話,以便核實了解有關情況;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反映公示對象的情況和問題,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得借機誹謗和誣告。聯(lián)系電話:020-37627828,傳真:020-37626562,電子郵箱:gdedursc@126.com。
通信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農林下路72號廣東省教育廳人事處
郵政編碼:51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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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廣東省全國“兩基”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及先進地區(qū)推薦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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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全國“兩基”工作評選表彰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全國“兩基”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
及先進地區(qū)推薦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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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國“兩基”工作先進單位推薦對象(15個)
廣東省教育廳督導室
汕頭市澄海區(qū)教育局
佛山市南海區(qū)教育局
韶關市教育局
河源市源城區(qū)教育局
梅州市梅縣教育局
惠州市教育局
珠海市第八中學
中山市教育局
江門市教育局
茂名市信宜市教育局
肇慶市德慶縣教育局
清遠市連南瑤族自治縣教育局
潮州市饒平縣教育局
云浮市羅定市教育局
二、全國“兩基”工作先進個人推薦對象(26名)
陳炎生 湛江市教育局局長
黃向群 廣東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處長
郭樹開 廣州市番禺區(qū)教育局干部
胡 軍 深圳市龍崗區(qū)教育局計財辦主任
李湘云 珠海市金灣區(qū)小林實驗學校校長
鄭永基 汕頭市南澳縣教育局副局長
黃景仰 韶關市武江區(qū)教育局副局長
徐德明 韶關市始興縣教育局副主任科員
袁偉東 河源市龍川縣赤光鎮(zhèn)中心小學校長
楊 紅 梅州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科長
林敦清 梅州市平遠縣教育局局長
余道方 惠州市惠城區(qū)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鐘繼東 惠州市惠陽區(qū)教育局黨支部書記、局長
王任槐 東莞市教育局副局長
易柏成 江門市鶴山市教育局黨委書記
彭 山 陽江市陽春市教育局局長
何明鋒 茂名市化州市教育局副局長
周嚴芳 肇慶市德慶縣教育局教育股股長
王振華 清遠市教育局教育科科長
林桂茂 潮州市湘橋區(qū)教育局副局長
陳哲勉 揭陽市普寧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許 康 汕尾市海豐縣教育局教育股股長
陳志強 云浮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科長
鐘院生 廣東省委政策研究室副處長
冀春宇 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事業(yè)單位改革服務局副處長
林煒燃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主任科員
三、全國“兩基”工作先進地區(qū)推薦對象(4個)
廣州市天河區(qū)
珠海市香洲區(qū)
清遠市佛岡縣
深圳市鹽田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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