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
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領導小組的通知
粵辦函〔2022〕346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科學高效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強化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省政府決定成立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安排,統籌協調全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研究審議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重大事項,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落實情況,統籌推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驗。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其他事項。
二、組成人員
領導小組組長由省政府分管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副組長由省政府協調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秘書長,以及省自然資源廳、應急管理廳、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交通運輸廳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以及省發(fā)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yè)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衛(wèi)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廳、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能源局、林業(yè)局、地質局,廣東省氣象局,廣州鐵路監(jiān)督管理局,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路南寧局集團有限公司。
三、工作機制
領導小組作為專項工作協調機制,不納入省級議事協調機構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自然資源廳,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省自然資源廳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省自然資源廳分管領導同志兼任。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程序報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批準后,以領導小組名義發(fā)文確定。
省實施地質災害防治三年行動方案聯席會議同時撤銷,相關職責劃入領導小組。
省政府辦公廳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