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務公開 > 政策解讀 > 文件解讀 > 媒體解讀

              我省率先出臺群防群治組織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 鼓勵快遞小哥參與群防群治

              時間 : 2023-08-11 10:14:14 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打印】 【字體:

                每年第一季度報告上一年工作情況,鼓勵公交車和出租汽車駕駛員、快遞和外賣配送人員參加,可給予成員適當補貼……近日,省政府印發(fā)《廣東省群防群治組織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對群防群治組織的工作范圍、管理機構、參加人員條件等作出詳細要求。

                據省司法廳消息,這也是全國首部專門規(guī)范群防群治組織及其活動的政府規(guī)章,將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明確“誰設立、誰負責”原則

                “白云快遞小哥”“東莞義警”……近年來,為了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體系,全省各地市紛紛建立各級各類群防群治組織,這些組織也在社會治理中發(fā)揮了很大的作用。而伴隨著群防群治組織的發(fā)展,如何引導群防群治工作向著法治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發(fā)展,也成為當務之急。

                此次規(guī)定明確,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組織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立群防群治組織,工作經費也由設立單位予以保障,當地人民政府適當給予補助。

                群防群治組織實行誰設立、誰負責的原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則負責群防群治組織及其活動的綜合監(jiān)督管理;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群防群治組織及其活動予以指導監(jiān)督。

                設立單位應當自群防群治組織設立之日起30日內,將該組織的具體職責、人員構成、聯系方式、經費來源等基本情況報告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并在群防群治組織的辦公場所予以公示;每年第一季度,設立單位應當向其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報告群防群治組織上一年度工作情況。

                如果群防群治組織的基本情況發(fā)生變更或者解散的,設立單位應當自變更或者解散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報告??h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也應當將群防群治組織的設立、變更、解散等情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并向社會公開。

                明確群防群治工作范圍

                群防群治工作主要包括開展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防范知識的宣傳教育;協(xié)助公安機關開展治安巡邏、卡口值守、安全檢查等安全防范工作,協(xié)助維護治安秩序;發(fā)生治安事故、案件時,協(xié)助公安機關保護現場,提供有關情況、線索;協(xié)助有關機關排查和化解矛盾糾紛、排查和消除公共安全隱患;及時向有關機關報告社會風險隱患,反映群眾對社會治安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協(xié)助有關機關做好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wèi)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fā)事件的應對工作和社會風險防控等工作。

                群防群治組織的設立單位則應建立健全崗位責任、教育培訓、工作信息記錄、績效評價與獎懲、保密管理等群防群治組織管理制度,加強對群防群治組織及其成員的監(jiān)督管理;招用、培訓群防群治組織成員,維護群防群治組織及其成員在群防群治工作中的合法權益;籌集群防群治組織所需經費和物資,為群防群治組織及其成員開展工作提供合法、必要的裝備。

                規(guī)定還鼓勵公交車和出租汽車駕駛員、快遞和外賣配送人員等從業(yè)人員以及民兵以個人身份參與群防群治工作,也鼓勵群防群治組織成員兼職擔任公交、地鐵、校園、醫(yī)療機構等場所的安全員。

                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強制隔離戒毒、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并受到行政拘留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以及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明確不得從事群防群治工作的人員,不得加入群防群治組織,如果加入后出現以上行為,設立單位應及時予以辭退。

                加入群防群治組織后,如果成員符合社會保險參保條件的,設立單位應當依法為其辦理社會保險,還可以根據實際,為成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使用單位還可以根據實際,給予成員適當補貼。

              亚洲第一情网站久久网,黄色网站在线观看无码,中文一级无码黄片精品视频,国产色无码专区在线观看